很多老人立了遗嘱,子女拿到手才发现“无效”——不是意思不对,而是形式要件出了问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的规定,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,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,哪怕内容再明确也可能被认定无效。本文把六种法定遗嘱形式的要件一次讲清楚。
一、六种法定遗嘱形式及要件
- 自书遗嘱: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,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不能打印后签字,也不能由他人代笔;
- 代书遗嘱:由他人代写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年、月、日;
- 打印遗嘱:《民法典》新认可的形式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、月、日;
- 录音录像遗嘱: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、月、日;
- 口头遗嘱: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设立,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;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;
- 公证遗嘱:由公证机构办理,真实性证明力较强。
二、见证人不是随便找的
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:
-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
- 继承人、受遗赠人;
- 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(如他们的配偶、债权人等)。
实务中最常见的错误就是让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当见证人——这样的遗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。
三、关于遗嘱效力的四个常见问题
-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怎么办?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(《民法典》已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);
- 遗嘱能给谁?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,否则该部分处理会受到限制;
- 处分配偶的财产行不行?夫妻共同财产中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,处分了配偶份额的部分无效;
- 附义务的遗嘱:继承人或不履行附设义务的,可能丧失部分继承权。
四、专业建议
涉及房产、股权或多子女家庭,建议优先采用公证遗嘱或由律师协助起草并见证,同时保留立遗嘱时的健康证明、书写过程录像等辅助证据,最大限度降低事后被质疑的风险。遗嘱订立后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,应及时修订。
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如您或家人正面临相关法律问题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。宁夏蓝桢律师事务所(银川市金凤区力德财富大厦2807-28层)提供免费咨询,电话 1810095852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