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德玉律师灵活调解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并保障探视权益

尚德玉律师灵活调解,为当事人争取经济补偿并保障探视权益

【案件背景】 男女双方经介绍相识恋爱,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。婚后双方因日常家庭琐事频繁产生矛盾,夫妻感情破裂,已无和好可能性。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,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、取得两名子女的抚养权,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,分割多套夫妻共同房产及车辆,同时基于家暴情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,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当事人委托尚德玉律师作为案件代理律师参与诉讼。

【办案过程】 接受委托后,尚德玉律师梳理婚姻生育、财产线索以及纠纷相关事实,整理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。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庭审阶段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。结合子女抚养现实情况、双方经济条件,律师权衡当事人整体诉求,与对方及对方代理律师多轮沟通协商,在离婚、子女抚养、探视权、经济补偿、财产处置事项上进行谈判,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合意。 调解结果 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,双方解除婚姻关系;两名婚生子女均由男方抚养,全部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直至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;女方每月可探视两名子女一次,探视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,以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为前提;男方向女方支付经济补偿 10000 元,该款项已经履行完毕;女方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;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100 元,由女方承担。调解文书签收后正式发生法律效力。 案件亮点 本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,快速化解婚姻家庭矛盾,避免冗长诉讼程序,减少双方以及子女的精神消耗。 虽最终未取得子女抚养权,但代理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 10000 元经济补偿并且该款项已经实际到位,实现现实的经济权益。 调解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法定探视权利,保障当事人能够定期看望孩子,将探视细节交由双方灵活协商,兼顾子女成长与当事人亲权。 综合权衡抚养权、财产分割、精神赔偿多项诉求,作出合理取舍,一次性处理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争议全部纠纷,避免后续再起纷争。

💬 当事人感言

“离婚时不仅要争取经济补偿,还要保障孩子的探视权。尚德玉律师在调解中两头兼顾,既帮我争取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偿,又把探视权安排得明明白白。非常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。”

—— 当事人李女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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